(二)认知与情意统一原则
语文学习过程,是认知活动和情意活动相统一的过程。认知因素和情意因素在学习过程中是同时发生、交互作用的,它们共同组成学生语文学习心理的两个不同方面,从不同角度对语文学习活动给予重大影响。语文之所以为语文,在于它拥有浓浓的情和深深的意。“文章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阅读要披文以入情,写文章是情动而辞发。没有情感,语文也就死了,这是语文的特点。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认知因素的参与,语文学习任务不可能完成,培育语文素养也只能是一句空话。传统的语文教学忽视了教学中的情感问题,把生动、复杂的教学活动囿于固定、狭窄的语言训练当中,而忽略了情感的熏陶、意境的欣赏。新课程的语文教学,就要充分重视情意因素,把认知与情意统一起来,落实到三维教学目标当中。
(三)遵循规律与创新统一
几千年的语文教学,特别是百年来现代意义上的语文教学,人们不断发现和总结了语文教学规律,如“多读多写”“读写结合”“循循善诱”“学会思考”等。这些教学规律,也是传统的语文教学的精华。它们历久而弥新,在不同时期都焕发新的活力。对教学规律,我们首先是要肯定它,自觉运用它,又不拘泥它。如,新一轮的语文课程改革是基于对语文积累的规律的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的,对“多读多写”,首先,我们要坚持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积累、多练笔,同时,要去探讨多读的“多”,多少适宜?多写的“多”,多少适度?不能因为对读多少写多少以及怎样读怎样写才合适尚存歧义,就怀疑甚至放弃“多读多写”。在实践中遵循教学规律,有常态与动态,常态,就是坚持运用,不违常识;动态,就是发现不足,予以创新,不断丰富。
三、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几个范畴
辩证法运用于语文教学涉及的范畴是多方面的,但我们认为指导好以下几个范畴,能有效提高新课程语文教学质量,能使高质量与新课程一路同行。
(一)语文学习与综合学习
新课程倡导综合学习,但绝不是用综合学习来代替语文学习,而是用综合学习来改进和完善语文学习。在新课程语文教学中,语文学习仍是最主要和最基本的学习。在《语文课程标准》的10条总目标中,4-10条目标或涉及或直接体现语文能力的目标,充分说明语文学科的本分,就是学习语文,学习阅读和表达,培养语文能力。
语文新课程中的综合学习,一是课堂学习要加强三维目标的综合,在语文知识的学习与语文能力的训练中,凸显情感态度价值观,二是充分利用教科书以外的课程资源,在生活中学语文。综合学习还是要以语文学习为主,丰富语文学习,而不是削弱语文学习。